视窗
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新闻 >

江苏省会计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第九条  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会计资格考试大纲、题库、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条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二)组织会计资格考试软件系统的建设及管理;

(三)接收并管理财政部下发的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

(四)组织实施会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五)监督检查会计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并依法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一条  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省辖市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区会计资格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考试报名开始15日前公布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会计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闁靛棌鍋�

闁靛棌鍋�

闁靛棙鍔曢崢銈囨嫻閿濆拑绱i柡鍕閹蜂即鎮ч崼鐔哥秬閻犲洤鐡ㄥΣ鎴﹀Υ閿燂拷
闁哄牜鍓涢悵顖炴焾閵娿儱鐎诲ǎ鍥e墲娴煎懘寮堕妷锔剧埍濞存粌绨肩花浼存嚂閺冨倻绉归柨娑虫嫹閻庣數顢婂ù鍡樻姜閻e本鐣卞ǎ鍥e墲娴煎懘骞嬮幋婊勭拨闁告梹绋掗惇浼村冀閸ャ劍顫栧ǎ鍥e墲娴煎懘鎯冮崟顐㈡瘔濠㈣泛瀚哥槐锟�闁瑰瓨鍨冲⿰鎴犱焊婵犲洤娅㈠ù锝嗙矎閳ь剙鎳愬▓鎴︽偋閸喐缍€闁戒焦銇炵紞鏃堝级閸愯法绀�閻庝絻顫夐崹婊勭椤掑啯绁弶鐐垫櫕濞堟垶绌遍埄鍐х礀濠碘€冲€瑰﹢浣割嚕閸屾繍鍞撮柟瀛樼墬濠€浣圭瑹閸偅缍€闁瑰瓨鐗炵换姘枖閺囨矮绻嗛柟顓у灥椤曨剟宕f繝鍐╊槯闁艰鲸姊婚柈鎾箣閹存粍绮﹂柨娑樻湰濠€鎵博濞嗗海绐楃紒鏂款儏瀹撳棝宕氶悩缁樼彑闁挎冻鎷�閻庣數鎳撶敮顐﹀礆濞戞ê鏁堕悗纭咁潐閸ㄦ粍绂掗浣稿Ы闁规澘绻戦弫顔界濮椻偓閳ь剙鍊哥紞瀣儍閸曨厐褰掓煀椤掑﹦绀�闁艰鲸姊婚柈鎾棘閻熸壆纭€闁挎稒宀搁崑鏍ㄧ閿燂拷:webmaster@jscj.com闁靛棌鍋撻柣顫祷閻︿粙鏁嶉敓锟�4008816886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19:18【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婵烇綀顕ф慨鐐碘偓骞垮灪濠€鍥ь嚗椤旇绻�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