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预习《税法》知识点:个人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017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小编根据预习阶段的需求整理出CPA考试中重点知识点,帮助大家提前预热,打好基础,轻松过关!
【知识点】个人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山不却垒土之功,故能成其高;海不避涓涓细流,故能成其大。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一步登天的神话,有的只是日积月累、滴水穿石,没有什么能够打败一个永不言弃的人。只要方向足够明确,信念足够坚定,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CPA考试加油!
相关推荐:2017注会预习《税法》第十章知识点
课程推荐
- 注册会计师普通班
- 注册会计师特色班
- 注册会计师精品班
- 注册会计师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35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门 | 购买 |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实验班 |
班次特色 |
900元/一门 | 购买 |
- 注册会计师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